de Cor's
在記憶裏的墨爾本 13°C,活着。
Monday, July 28, 2008
以能量守恒定律来借喻我的情况
依循能量守恒定律:“自然界的一切物质都具有能量,能量既不能创造也不能消灭,而只能从一种形式转换成另一种形式,从一个物体传递到另一个物体,在能量转换和传递过程中能量的总量恒定不变”。
所以,无论那到底是什么存在在我们的中间,也不管那些莫名其妙存在了的东西是我们特别用心经营的或者是无心插柳柳成荫的,它们都不是凭空生出来的。
所以,它们都不能凭空消失。
而你无法承受我所承受的。
但你所无法承受的东西也断断不可能随便给你变不见掉。
所以我都扛起来了!
现在才知道我多么强壮!嘿嘿!!
P/S:如果这个世界上真有创世主,他一定也是乱弄才会弄出这么一个世界来。这样的乱七八糟法,除了 TMD 毫无艺术可言之外,创世主有老母的话她也非得能洒出像黄河那么壮观的眼泪来不可。
1 comment:
fox
said...
有趣,能量守恒定律能够这样子用。
也许加上互作用力会更完善:P
其实,我想说的是創世主老人家立场和我们不同,他看这世界的角度和我们不同。
July 29, 2008 at 8:39 AM
Post a Comment
Newer Post
Older Post
Home
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Atom)
1 comment:
有趣,能量守恒定律能够这样子用。
也许加上互作用力会更完善:P
其实,我想说的是創世主老人家立场和我们不同,他看这世界的角度和我们不同。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