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y 23, 2007

第二章:把錢奉獻了給信用卡公司

當月光族不可怕,當卡奴才是大件事。試想想,您上一次的花紅是怎麽被“處理”掉了的?我十個朋友當中有八個拿了去還卡債(然後繼續當卡奴);一個,花紅還沒到手,就已經在盤算著要怎麽消費得有意義。仿佛大家都跟錢有仇似的。十人當中,竟然就只有一人認真地思考了該怎麽把將錢滾錢。

同學們,您要知道一日債不清,就無法累積真正的財富。有些人更好笑,他們寧可欠卡債,也要存“點”錢進銀行,於是本來可以馬上還清的債,在一日拖一日的情況下如雪球般越滾越大。我不是嚇你,你想想,倘若你將RM1,000存進銀行放成定期存款,就放一年好了,以現在的 3.7% interest 來算,這RM1,000 在一年后最多只能為你多滾 RM37;如果變成你在欠信用卡公司這RM1,000,以他們 FIFO 的算法,你一日不還清第一個RM1,000,他們就繼續要你付 interest, 而他們的算法以 18% 為基礎大概。

所以今天的功課,是請您回家去收集過去連續 12 個月的信用卡賬單。須知倘若你每月只給數十元的 Finance Charges,你是不會覺得牙痛的,只有將起碼一年(或從你開始用信用卡的第一份賬單開始)的賬單收集,然後將所有的Finance Charges 加起來算一算,看看您年終到底為信用卡公司做了多少貢獻,你才會了解到事情的真相。我給你一個大概,如果你每月付 RM50 的 Finance charges, 一年下來,你已經無端端多付了 RM600。*夠 seasonc 買一條 Armani 窄腳牛仔褲了。*

所以,同學們,請一定要勇於面對這些數字 —— 勇敢面對以後,再決定你到底要不要繼續當卡奴。

另外,請閲讀此頁:計算你負債與收入的比例值。(心臟弱的人還是別看的比較好。)

7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是不是你啊唯一个想着钱滚钱?

de Cor's said...

carl:其實我在說的是你哦。你是唯一一個會一心要讓錢賺錢的朋友。

seasonc said...

你這樣會讓人家誤會我常常買 armani ok!
可是我也是個超級大卡奴, 唉, 不長進.

de Cor's said...

seasonc 同學,我鼓勵你,來,今天起不再當卡奴!

Anonymous said...

哈,也是卡奴的我。。。
大家一起努力吧!!!

Anonymous said...

哇!酱看得起我!其实我也是卡奴,想不到吧!只不过是用我的信用卡帮朋友付款, 然后朋友付现款给我。 而我就用一个月的时间,拿着这些现款去钱滚钱。 哈哈, 不要学,是个不好的习惯, 因为等于是变相借钱!

de Cor's said...

『雷門與江邊鳥』:我沒說我是卡奴哦。我擺脫很久那個行列很久了,當初會成爲卡奴是因爲無知,條數不會算,所以現在會希望身邊的人千萬不要重蹈我的覆轍。

carl:善用信用卡除了會為你帶來方便,還可以為你錢滾錢,下一篇我就說說這個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