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September 7, 2009

喝太多

上一次喝醉是 2001 年。那年我正式告別學生身份。

 

我酒品不好,年少時好幾次喝了酒,痹了,就開始駡人,然後哭,再來就是嘔,然後不省人事。但人說醉酒三分醒,我總是記得整個醉的過程,我記得住我說過的話、別人說過的話、和大家做過的事,所以我常常會覺得別人發酒瘋只是借酒行兇而已。我曾經歷過朋友在我酒醒后冤枉我對她出言不遜,我知道我沒有,但我也不想爭辯,當作正式認識這個人就好,反正我清楚知道當我喝醉,我頂多就是肉體脆弱而已,在我身邊處理我的人的人品才是真正在接受由我發起的嚴峻考驗的被考者。

 

所以我多年來滴酒不沾。無他,皆因實在不喜歡那麽沒儀態的自己(雖然平時也沒有儀態),但碰上老友造訪或是快樂聚餐,淺嚐紅酒倒還是會。昨晚算是首度放縱,杯子逢添則半滿,每舉杯則傾乾,我連下二十九杯,其實早在喝下第九杯時就深知我必醉無疑,既然那樣,索性把酒都幹掉就對了(我唯一沒算到的就是後來宿醉的痛苦)。別誤會,我沒怪要灌醉我的人,根本如果我不喝的話誰也奈何不了我。所以,酒是我自己要喝的,我感謝調酒的朋友,和與我一同暢飲的人們。

 

而我還是覺得那樣的喝法還真是不適合我,但總算讓我了解了幾件事:

 

1。我酒品已經稍有進步。昨晚我沒有駡人,也沒有哭。這真是個可喜可賀的事情呀,畢竟紅眼粗脖不停地流淚還真是難看極了!

2。決定了以後要在自己能力範圍内好好保護喝醉的家人朋友:醉后我唯一無法明確知道的就是時間的流逝,根據旁人所言,我前後抱著垃圾桶吐了一個小時,那一個小時裏所有人說過的每句話我都記得,每個人做過什麽我也知道,謝謝 CY 為我搓背,你真有耐性;謝謝 LC,你什麽都不說只把我牽了回房正是我需要的;那拿著相機的拍我的,我希望你起碼做得到保護我,我希望你沒有把我拍得很難看,也希望你只會與我分享而不四處發放,不過我還是要告訴你,我曾經那樣做過,把一個女生的醉相拍下來,雖然照片不難看,她只是美美地靠在男朋友(現在的老公)的肩膀,而且那些照片我並沒有發給外人,但我還是因爲那樣而沒有了一段友誼。不過請別誤會,我並不遺憾,因爲那件事情只讓我更確定了我和那個女生不能當朋友這件事,她的價值觀,她的事情處理手法,全是我所不能認同的,醉酒照片,只是加速了我往反方向走去的決定。僅此而已。

3。我的同事,都是好同事。

 

另,Lang Tengah (對我來説)還真是不去也罷喔!

No comments: